1、养老中心生活区实行生活区主任负责制,生活区日常护理工作由生活区主任负责管理。
2、定期向养老人员宣传卫生常识和防病知识。
3、生活区、居室内设施和物品要摆放整齐,固定位置,未经生活区主任同意,不得随意移动。
4、生活区保持清洁、肃静、无异味、无躁音。
5、生活区内设施和物品要加强管理,防止损坏和丢失。
6、定期召开养老人员座谈会,征求意见,改进工作。